为了加强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促进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规范化,保障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质量,推动社会艺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登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8月1日发布《关于加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备案管理的公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艺术考级活动的单位或机构应在考级活动5日前,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备案或在考级活动5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登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
1.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委托承办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考点单位的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和营业执照。
2.考级机构和委托承办单位的考级合作协议,委托承办单位和考点考级合作协议。
3.本次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生准考证复印件。
4.本次考级考官考官证,身份证复印件(考级现场核对原件)。
5.本次考级突发事件预案。
二、考级机构于本次考级结束60日内将本次考级结果报登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未按规定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查处。